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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休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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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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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兰雪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519 更新时间:2009/10/26 20:4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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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休矣》
提这样的话题,在当下这个情人盛行的时代,未免有点太不自量力与不合时宜。何况斗胆提出者,才疏学浅,既无所谓的高深理论做支撑,又无独特的新发现可供世人借鉴。凭借的只是一腔朴素的感情与盲目的热情而已。
爱情者,婚姻之补丁也。情人者,爱情之补丁也。补丁,本身已不美观,补丁之补丁,又何其惨不忍睹,可想而知矣!充其量,正餐后的一碟小菜,一份宵夜而已,调节一下单调、油腻的胃口罢了。即使如此,情人之风,还是愈刮愈猛,愈猛愈刮,大有扶摇直上之势。其实,客观地讲,它是一种人性的体现与流露,同时又与现存社会道德,婚姻制度相违背,是社会公德所不允许的。象这样一个长期在德性与人性的夹缝中生存的怪胎,畸形儿,又有何美可谈,何善可讲?!
也许有人会说,我们只是精神上的恋人而已,与社会公德并不相悖。此言差矣!如诸君等,如此这般追求精神之恋的人,想必也一定知道这样一句名言:精神上的背叛,是最深刻的背叛!在某种意义上说,心灵的伤害,远甚于肉体的伤害。如果有人非要拉柏拉图来垫背,来做挡箭牌,那么,从古至今,这位可敬可爱可恨可笑的柏拉图,应该早被“性爱之箭”万箭穿心了。对于“情人”这个现行社会的怪胎,畸形儿,无论谁如何去美化它,粉饰它,它都难逃“丑”的界定,“恶”的范畴。在这样一个“丑”与“恶”的大前提下,枉谈什么“爱”与“美”,我以为,这本身就是一个笑话!
至于纯肉欲的放纵与发泄,那与动物无疑,抛开金钱的买卖关系不说,与嫖客、妓女毫无二致。如果此等情人们委实喜欢与动物为伍,别人也委实无权多加干涉。呵呵~~~
在这里,我投以同情与嫉羡目光的,是那些灵与肉的完美结合者。这是一种生命的境界!是一种灵的提升,一种肉的腾飞!他们/她们既有别于柏拉图式的所谓“正人君子”之间的精神之恋(其实,精神之恋本身与肉体之恋就有五十步笑百步之嫌),又有别于纯动物式的庸俗之恋。他们融“向下”与“向上”为一体,既是真性情真情趣的集中体现,又是人性的尽情发挥!堪称一朵艳丽夺目的“恶”之花!
行文至此,肯定会有人投我以白眼。其实,同情,羡慕,并不说明自己会一直容忍,甚至纵容这种“恶”的存在。正如近乎完人的法国人文主义代表蒙田敢于正视自身的性格劣势与灵魂死角一样:“从我身上可以找到所有矛盾。。。。。。羞怯,蛮横;贞洁,淫荡;健谈,寡言;坚强,纤弱;聪明,愚鲁;暴戾,和蔼;撒谎,诚实;博学,无知;慷慨,吝啬又奢侈。。。。。。”(《蒙田随笔集》)所以,尽管自己不过凡夫俗子一个,与蒙田式的“完人”不可同日而语,但仍要说,红尘滚滚,人心向善!仍要朝着东刮了西刮的东南西北风,一声断喝:情人,休矣!
20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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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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